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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昌都市调研指导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2020年09月29日 10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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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藏农厅发[2020]72号)、《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抓紧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我市耕地土壤可持续利用。9月23日-9月28日,区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蔡彦明、区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贡觉、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技术专家漆静娴一行三人在昌都市开展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调研,昌都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负责人等陪同。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察雅、芒康、左贡等县(区),针对我市耕地安全利用采取的具体措施、专班配备情况,耕地安全利用台账建设进展、资料收集等情况,以及工作推进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指导调研。同时对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工作为各县(区)进行了现场指导培训。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蔡彦明同志对昌都市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予以肯定。同时指出部分县区仍存在工作进展缓慢,没有按照全市工作进度整体推进,与农业农村厅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他强调,昌都市各县(区)一是实施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耕地土壤可持续利用的保障,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加快推进昌都市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确保2020年底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工作,做好工作计划。要按照既定的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好技术措施,积极整合各类相关资金,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三是要加强技术培训,推进各项技术措施落地。四是要做好工作台账统计。对每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完成情况、佐证材料等相关信息做好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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