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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使用2023年-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卡若、察雅、贡觉、江达、洛隆、边坝、丁青、类乌齐、左贡、芒康、八宿11县(区):

为切实提高化肥减量增效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其在我市科学施肥增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快使用昌都市2023年-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资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资金使用进度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到化肥减量增效资金对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之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二、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发生。

三、明确资金使用方向

要将化肥减量增效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三新”集成配套推广、试验示范、高温堆肥和绿肥种植等化肥减量技术应用、宣传培训、耕地质量以及智能化信息化施肥服务探索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及时录入资金使用情况

定期核对资金使用情况,并及时在农业农村部农业转支付管理平台(网址:https://zyzf.xnzb.org.cn/#/login?redirect=%2Fhome录入资金使用进展情况,为上级部门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合理安排2025年我市化肥减量增效资金并及时下达打好基础。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显示,截至目前,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资金支出率82%(察雅县45%,丁青县40%,进度严重滞后,影响全市科学施肥增效工作成效),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资金支出率仅为11%,其中江达县为65%,卡若区为31%,边坝县为22%,其余各县(区)资金支出率均为0%。

望各县(区)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快化肥减量增效资金的使用及录入工作,为昌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资金支出率汇总表

      2.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资金支出率汇总表


昌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

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资金支出率汇总表

区(县)

资金下达

(万元)

资金支出

(万元)

资金支出率%

卡若区

3.34

3.3368

100

察雅县

3.04

1.3602

45

左贡县

3.54

3.54

100

芒康县

3.88

3.312463

85

洛隆县

9.02

9.0168

100

边坝县

6.56

6.56

100

江达县

3.16

2.9649

94

贡觉县

4.1

4.0491

99

丁青县

7.7

3.092

40

八宿县

4

4

100

类乌齐县

0.22

0.22

100


附件2:

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资金支出率汇总表

区(县)

资金下达

(万元)

资金支出

(万元)

资金支出率%

卡若区

5.6

1.726

31

察雅县

3.46

0

0

左贡县

3.94

0

0

芒康县

4.74

0

0

洛隆县

9.74

0

0

边坝县

6.81

1.5

22

江达县

3.84

2.5

65

贡觉县

5.1

0

0

丁青县

8.49

0

0

八宿县

4.86

0

0

类乌齐县

0.39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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